兰州理工大学机关党委工作职责
1.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贯彻执行党中央、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,加强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,发挥机关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。
2.贯彻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、党支部工作条例,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,加强机关各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做好对机关各党支部的年度党建工作考核。
3.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、培养和考察。负责办理机关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。
4.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,教育和监督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国法、党纪、政纪,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。
5.加强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,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,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。
6.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不断改进机关作风,端正服务态度,提高机关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。
7.配合学校党委组织部做好机关科级干部的推荐、考察工作。
8.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,做好统战工作,关心机关党外人士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。
9.领导机关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,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10.加强稳定安全教育和管理,加强机关日常管理,维护校园稳定安全,落实稳定安全责任制。